【1】仲由尽孝

  仲由是周朝春秋时候鲁国人,字子路。非常孝敬父母。他从小家境贫寒,非常节俭。经常吃一般的野菜,吃得很不好。仲由觉得自己吃野菜没关系,但怕父母营养不够,身体不好,很是担心。

  家里没有米,为了让父母吃到米,他必须要走到很远很远的百里之外才能买到米,再背着米赶回家里,奉养双亲。百里之外是非常远的路程,也许现在有人也可以做到一次,两次。可是一年四季经常如此,就极其不易。然而仲由却甘之如饴。为了能让父母吃到米,不论寒风烈日,都不辞辛劳地跑到百里之外买米,再背回家。

  冬天,冰天雪地,天气非常寒冷,仲由顶着鹅毛大雪,踏着河面上的冰,一步一滑的往前走,脚被冻僵了。抱着米袋的双手实在冻得不行,便停下来,放在嘴边暖暖,然后继续赶路。

  夏天,烈日炎炎,汗流浃背,仲由都不停下来歇息一会,只为了能早点回家给父母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仲由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宁愿淋湿自己也不让大雨淋到米袋;刮风就更不在话下。

  如此的艰辛,持之以恒,实在是极其不容易。

  后来仲由的父母双双过世,他南下到了楚国。楚王聘他当官,给他很优厚的待遇。一出门就有上百辆的马车跟随,每年给的俸禄非常多。所吃的饭菜很丰盛,每天山珍海味不断。过着富足的生活。

  但他并没有因为物质条件好而感到欢喜,反而时常的感叹。因为他的父母已经不在了。他是多么希望父母能在世和他一起过好生活;可是父母已经不在了,即使他想再负米百里之外奉养双亲,都永远不可能了。

  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孝无贵贱之分,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只要有孝心,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计千辛万苦,你都能曲承亲意,尽力去做到。

  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是一日一日的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如果没有办法把握与父母相聚的时间来孝养他们,等到你想要来报答亲恩的时候,为时已晚。但愿我们在父母健在的时候,赡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

  【2】鳝鱼舍身护子

  中国古代有一位叫周豫的读书人,有一次朋友送了他最喜欢吃的鳝鱼,刚巧这天闲来无事,周豫一时技痒,亲自动手,试试自己久未展露的厨艺,想煮上一锅清炖鳝鱼汤来喝。

  周豫把鳝鱼放进锅里,让它们在冷水中自由自在地游,锅下用小火缓缓地加热,水温一点点增高,鳝鱼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慢慢就会被煮熟。据说这样煮出来的鳝鱼没有经过被宰杀的挣扎,肉质不会紧绷,味道最好了。

  汤煮开了,周豫掀开锅盖一看,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锅里有一条鳝鱼的身体竟然向上弓起,只留头和尾巴在煮开的汤水里。这条鳝鱼整个腹部都向上弯在了水面之上,直到死了,仍然保持这个姿势而不倒下。

  看到这种情形,周豫十分好奇,赶快把这条鳝鱼捞出来,用刀剖开它的肚子,想看看它究竟为什么要如此辛苦地把肚子弯起来。剖开之后,周豫惊奇地发现,鳝鱼肚子里藏着满满的鱼卵,数量多得难以计算,原来它是想保护自己的孩子。

  【3】木兰替父从军

  汉朝时,北方匈奴人侵扰我国,战事吃紧,汉文帝下令征兵。花木兰的父亲年老又有病在身,可是朝庭一次又一次催逼,家中没有男孩子,花木兰勇敢地女扮男装代替父亲参了军。

  花木兰从军12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她是一名女子。在战场上,她英勇善战,建立了卓越的功勋,受到皇帝的亲自召见和嘉奖。面对名利,花木兰从容淡泊,只要求皇帝批准她解甲回乡,侍奉年迈的父母。

  【4】陆绩

  三国时期吴国的陆绩,从小喜欢读书,见多识广,被称作神童。6岁时,陆绩跟随父亲陆康到九江拜见大名鼎鼎的袁术。对袁术提的问题陆绩都能对答如流,态度不卑不亢,袁术非常高兴,破例请他与大人一起坐,还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吃完橘子,悄悄地往怀里藏了两个。ωωω.мχƒ∂χχ.¢σм

  临走时,陆绩向袁术弯腰作揖,橘子从怀里滚落到地上。袁术很惊讶,问:“你来我家做客,走的时候还要偷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我妈妈最喜欢吃橘子,我想这么好吃的橘子妈妈吃不到太可惜了,所以带两个回去给她。”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不仅不责怪,反而更加赏识。

  陆绩成年后,才华横溢,有许多成就,并且一身正气,是历史上有名的清官。

  【5】相敬如宾

  《后汉书梁鸿传》中介绍汉代梁鸿和孟光的爱情故事时说:“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梁鸿每天打工回来,妻子孟光都为梁鸿准备好了饭菜,跪在梁鸿面前,不敢仰视丈夫,双手举着盛有饭菜的托盘,举得与自己的眉一样高,请自己的丈夫吃饭。

  梁鸿呢,也是跪着将托盘接下来。梁鸿与孟光的爱情故事,其精髓就在于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要有距离,距离产生美。太过亲昵,没有距离,反而会适得其反。

  【6】铁杵磨成针

  唐朝著名大诗人李白小时候不喜欢念书,常常逃学,到街上去闲逛。

  一天,李白又没有去上学,在街上东溜溜、西看看,不知不觉到了城外。暖和的阳光、欢快的小鸟、随风摇摆的花草使李白感叹不已,“这么好的天气,如果整天在屋里读书多没意思?”

  走着走着,在一个破茅屋门口,坐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婆婆,正在磨一根棍子般粗的铁杵。李白走过去,“老婆婆,您在做什么?”

  “我要把这根铁杵磨成一个绣花针。”老婆婆抬起头,对李白笑了笑,接着又低下头继续磨着。

  “绣花针?”李白又问:“是缝衣服用的绣花针吗?”

  “当然!”

  “可是,铁杵这么粗,什么时候能磨成细细的绣花针呢?”

  老婆婆反问李白:“滴水可以穿石,愚公可以移山,铁杵为什么不能磨成绣花针呢?”

  “可是,您的年纪这么大了?”

  “只要我下的功夫比别人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老婆婆的一番话,令李白很惭愧,于是回去之后,再没有逃过学。每天的学习也特别用功,终于成了名垂千古的诗仙。

  【7】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陈胜是秦末阳城(今河南登封)的一个农民。一天,大家坐在田埂上休息,陈胜低着头,不言不语,同伴们就问他是不是不舒服。他忽然抬起头,说:“将来咱们要是富贵了,可千万不能忘了穷哥们儿啊!”

  大家听了,都笑道:“你我现在穷成这样,还说什么富贵不富贵?”陈胜叹口气说:“燕雀怎么能够明白鸿鹄的志向!”

  后来,秦二世征兵戍守边疆,陈胜也在被征之列。他同另一个农民吴广因为身高体壮,被派为领队的头目,奉命开往渔阳(今北京市密云县附近),并限期到达。

  地方官派了两个军官押着同行,恰逢连日大雨,道路难行,走了好几天才到大泽乡(今安徽宿县西南)。陈胜和吴广暗中商量:“看来我们不可能如期赶到渔阳了,与其因为误期而死,还不如干脆不去了,就在这里起义,大不了也是一个死。”原来,按当时军法,逾期不到防地者,一概处死。

  两人商量定了,就趁着军官喝醉时把他们杀了。随即召集大家起义反秦。陈胜、吴广发出命令,定国号为“张楚”,并下令大家各袒右臂作为标记。他们首先占领大泽乡,临近的农民听到消息后纷纷响应。

  陈胜、吴广编练部队,整肃军容,而后攻下附近各县,收集兵力,继续扩展,接着攻下陈县(今河南淮阳县)。这时陈胜的部队已拥有战国六七百辆,骑兵一千多人,步兵几万人。于是他们就以陈县为根据地,拥立陈胜为“张楚王”。

  这个风声一传开,各地饱受秦朝欺压的人民纷纷响应,他们杀掉当地的官吏,举起了义旗,反秦风暴迅速席卷了大半个中国。

  【故事启迪】陈胜虽然出身贫寒,但志向高远。后来,陈胜、吴广揭竿而起,陈胜还被拥立为“张楚王”。可见,贫穷并不可怕,贫而无志才是最可怕的。“苟富贵,勿相忘”是陈胜与穷苦出身的同伴们的约定。后来,陈胜果然富贵了,但是,当以前跟他一块干活的有些同伴来找他时,陈胜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这便为日后起义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逆境中沉沦。年轻人只有有从坎坷和失败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自己不断的成长,通过历练,矫正自己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努力学习文化技术,掌握一技之长,仍然会有美好的明天。

  【8】仓颉造字

  仓颉是黄帝的史官,他用祖传的结绳记事的办法替黄帝记载史实。时间一长,那些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绳结都记了些什么,连他自己也忘记了。因此,仓颉想造出一种简单易记的符号,用来表达思想,传授经验,记载历史。

  因为怕人打扰而延误了时间,仓颉把自己关了起来,开始专心地创造新的符号。为了叫起来方便,他给这些符号取了名字,称为“字”。这些字都是依照万物的形态造出来的。比如“日”字,是照着太阳红圆的模样绘的;“月”字,是仿照着月牙儿的形态描的;“人”字,是端详着人的侧影画的;“爪”字,是观察着鸟兽的爪印涂的……仓颉就是这样细心观察万事万物,辛辛苦苦造字。一天天过去,仓颉创造出了我们今天用的所有汉字,并将它们传授给了后人。

  【9】陈蕃立志

  东汉时有一个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自己住的屋子又乱又脏,却从来不收拾。他父亲的朋友薛勤见状批评他:“你怎么不打扫一下房间,客人来了看到这么脏乱多不好啊!”陈蕃回答:“我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能做这个呢?”薛勤当即反问:“你连一间屋子都收拾不好,你能做出什么大事呢?”陈蕃顿时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故事启迪】小是大的基础,大是小的积累,一切从小事做起,才能成就大业。这就启示年轻人要注重细节的积累,今天的一点变化,明天的一点努力,后天的一点学习,这样不断地日积月累,到了一定的程度,达到一个临界点,你的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就会与其他的人拉开差距,这种差距,就是你经过努力达到一个临界点所取得的成果。当细节积累到一定的临界点,就发生了突变,突变常常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这个不知不觉就是量的积累。

  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以后的事业,我们都应该从小事去做起,从“扫一屋”开始,将来才能有机会“扫天下”。

  【10】陶侃励志

  陶侃是东晋人,在广州做官当时的广州地区,生产落后,人口不多。陶侃在那里没有多少公事可办,生活很清闲。但陶侃是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他为了锻炼身体和磨练意志,就叫人将一百多块砖放在院子里。每天一早,陶侃就把砖搬运到外面去,到了晚上,又把砖搬进屋子里。天天如此,从不间断。

  家里人觉得奇怪,就问陶侃为什么要这样做。陶侃回答:“我将来是要报效国家做大事的,如果生活过于舒适,将来怎么能担当重任,为国家效力呢?”过了几年,陶侃终于被调回中原,被皇帝重用。陶侃回到中原以后,尽管公务繁忙,可是在广州养成的搬砖习惯一直没有放弃,以此来磨练自己的意志。他常对人说:“大禹是圣人,还十分珍惜时间。至于普通人则更应该珍惜分分秒秒,怎么能够天天玩乐?活着的时候对人没有益处,死了也不被后人记起,这是自己毁灭自己啊!” 阅读最新章节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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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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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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