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都是侏罗纪晚期,生活在加拿大原始森林中,体型最大的捕食者,也是最凶猛的掠食者,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终极捕食者。
诸如异特龙,原角鼻龙,双脊龙,角鼻龙,艾伯塔龙,这些恶土之王,拥有庞大的体型,和无可匹敌的杀伤力,称霸一方。
这些强悍的捕食者,曾是侏罗纪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动物之一,也是当时侏罗纪最可怕的掠食者,它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大多数都在茂密的森林中,因此,单看这一点,可以想象出,大型掠食者每天都需要大量食物和水,才能维持身体机能运转,森林中任何移动的猎物,都是它们的粮仓。
像体长超过10米,重达4吨的异特龙,身形巨大,为了捕获更多食物来源,确保种族延续,它们还和小型掠食者那样,采取群居生活。
群居生活有很大好处,因为在血雨腥风的侏罗纪森林中,猎物为了逃避捕食者的猎杀,非常聪明,经常会在捕食者伺机靠近的时候,利用敏锐的视觉,和群居生活,采用多双眼睛观察周围的动静。
如果发现捕食者靠近,具有一定的威胁性,猎物会很快变得警觉,匆忙提前逃之夭夭,让捕食者望尘莫及,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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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植食性恐龙,看似体型虽小,但是它们的速度非常快,为了能够在茂密的森林中更好的生存下去,它们经常以群居生活,利用庞大的数量规模,震慑住前来捕食的掠食者。
当然,在茂密的森林中,大型掠食者体型庞大,笨重的身体条件,极大的影响了它们奔跑的速度。
当然,腿长的动物,不一定可能会比腿短的动物跑的快。
尤其是当大型捕食者在茂密的森林中,追捕一头小型猎物,那只急速奔跑的猎物,要比大型捕食者速度更快,那么无论大型捕食者怎么追捕,依旧无法获得成功。
即便大型捕食者双腿修长,拥有爆炸性的肌肉,快速奔跑的爆发力非常强,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出击,但是大型捕食者缺点太多,它们的身体异常庞大,笨拙不堪的身体会影响它们的速度,而且灵活性也没有小型猎物敏捷,因此,大型捕食者在茂密的森林中,除非靠着地形优势充当保护伞,在慢慢靠近猎物时,不被猎物发现,抓住可乘之机,在猎物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之下,突然从埋伏的地点冲出来。
埋伏的地点,离猎物的距离足够近,它们才能做到一击必杀。
这样一来,捕获猎物的几率也会更大。
因为大型捕食者,在茂密的森林中,单独捕食的成功几率并不高,它们不像集体猎食的小型掠食者那样,拥有出色的身体条件,体态轻盈,速度惊人,动作敏捷,修长的双腿,可以在茂密的森林任何复杂的环境下,游刃有余的自由穿梭。
如果大型捕食者在茂密的森林中,追逐猎物的途中,尝试着快速奔跑起来,一旦摔倒,它们就很难在站起来,甚至还有可能摔成重伤,直至丧命。
因此,通过身体条件仔细判断,大型掠食者想要在侏罗纪晚期的森林中存活下去,它们必须也要像小型掠食者那样,采取群居生活,或许只有这样做,它们才能捕获到更多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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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侏罗纪的原始森林中,在如今的加拿大,北美洲广大部分内陆地区,史前远古时代,还生活着很多小型掠食者,它们是侏罗纪恐龙家族中的小型掠食者当中的典型代表,以动作敏捷,速度惊人著称,诸如秀颌龙,美颌龙,驰龙,恐爪龙等,这些生活在丛林中最可怕的掠食者,为了捕获更多食物来源,它们经常集体游走于森林各个角落。
凡是被它们盯上的猎物,或者能够捕杀的猎物,都逃不过它们的手掌心。
别看这种小型掠食者体型非常小,只和现今的老狗体型相当,无论是体长和身形,都无法和大型掠食者媲美,但是在它们的身体上,长有多种致命的武器,锋利的牙齿,和锐利的爪子,以及脚上长有巨大的趾爪,这三种秘密武器,是它们的终极杀招,经常在集体捕杀猎物时使用。
如果把侏罗纪森林中生活的大型掠食者比喻成现今的顶级掠食者狮子,那么小型掠食者就是现今草原上的清道夫鬣狗。
这些极其凶狠的小型掠食者,非常狡猾,也非常奸诈,惯用的伎俩,就是总喜欢躲藏在茂密的森林中不起眼的小路旁边潜伏着,或者稳如老狗般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草丛中,至少是在猎物途径之路无法发现的地方。
当有猎物经过它们埋伏的地点,这些隐藏在森林小路上的小型掠食者,就会蜂拥而至,快速的从埋伏地点如同下饺子一般,疯狂跳出,然后认准特定的猎物进行追逐捕杀。
它们集体合作,利用庞大的数量规模,对猎物进行围堵,拦截,尽量将猎物驱赶进埋伏的地点,发动有效的攻击。
这些凶猛异常,十分狡猾的小型掠食者,就像如今的狼群,和生活在草原上的清道夫鬣狗群一样,可以利用数量优势,从四面八方不断发动突袭战术。
如果猎物被这些狡猾的小型掠食者赶到埋伏地点,那么就只能束手就擒,任其宰割。
因此,侏罗纪的森林中杀机四伏,十分危险,不仅需要防备大型掠食者的捕杀,而且还要时时刻刻面对速度惊人的小型掠食者从暗处搞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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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据我所知,在远古时代的加拿大,也就是1.5亿年前的侏罗纪晚期,这里曾是盛产恐龙国度的有名之乡,大量食草恐龙和食肉恐龙,横空出世,都喜欢济济一堂,生活在这片赖以生存的栖息地中。
在季节性骤变多端的雨季,这里经常遍布数之不尽的河流,池塘,湖泊,平原,郁郁葱葱的山谷,还有大片草地。
无数高大的树木,从平地上拔地而起,参天巨树,苍翠欲滴,远远望去,造就了一座座遮天蔽日的超级茂密原始大森林。
大量雨水的滋润,让森林中的树木野蛮生长,含氧量不断攀升,很多大型食草恐龙,都喜欢待在茂密的森林中寻找食物,因为森林中长有很多蕨类植物,裸子植物,一些典型的有节类组织群,和松叶树,这些植物,都是食草恐龙最爱吃的食物。
因此,在侏罗纪晚期,加拿大的原始森林中,有很多大型食草恐龙集体出没。
它们有的体型庞大,采取群居生活,身形巨大的蜥脚类恐龙,体长可以达到惊人的30米,重达数十吨,光是一条长长的脖子和大尾巴,就有好几层楼那么高。
这些体型巨大的蜥脚类恐龙,是迄今为止,史上陆地出现过的最大的动物,它们就像行走在森林中的推土机,胃口非常大,一周就能消灭好几吨叶子,一大片森林,只需短短几天,就能被这些巨兽夷为平地。
当然,侏罗纪晚期的森林中,除了有大型蜥脚类恐龙不断来来回回出没以外,还有小型的植食性恐龙,它们有的只有现代母鸡般大小,和别的大型蜥脚类四足行走的恐龙比起来,只有母鸡般大小的型植食性恐龙,看起来就像是蚂蚁见到老狗。
因为体型非常小,小型植食性恐龙为了躲避食肉恐龙的捕杀,它们为了生存,别无选择,不得不经常钻进洞里,躲避天敌,或者利用身体较小的敏捷性,灵活性,以及快速奔跑的能力,来摆脱食肉恐龙的追杀。
除此之外,大型掠食者,和小型掠食者,为了捕杀猎物,获得更多食物来源,也经常进入森林,它们总喜欢在森林僻静的小路上,来回行走,左顾右盼,打量不远处行走的猎物,试图通过敏锐的视觉,观察猎物的一举一动,从中挑选出容易下手的目标,一旦时机成熟,捕食者就会马上抓住可乘之机,迅速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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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简单粗暴,那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力量,打败猎物,战胜对手。
史前掠食者从出生直至死亡,只会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外出捕猎时,借用什么有利的地形优势,可以伏击到猎物,或者去哪里,能找到猎物。
它们捕猎的次数越多,狩猎技巧就会随着次数变得越来越多更加娴熟,其作战技巧就会越发精湛。
一般情况下,史前掠食者捕杀小型猎物,或者正准备捕杀的时候,它只会想,我的体型足够大,只要我长得比你大,我就可以一往直前,毫不犹豫的冲上前打败你。
但换句话来讲,如果史前掠食者,碰上比自己大很多倍的猎物,它们就会小心翼翼,在没有足够把握之前,史前掠食者并不会轻易动手。 阅读最新章节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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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加拿大北部原始森林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电脑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app爱阅小说最新内容免费阅读。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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