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小说网>军史小说>让你做世子,你非要当首富>第47章 狂欢国
  林云睡足了一觉,天大亮。

  洗漱完毕,就坐到小院里,看着地图。

  现在,完成的任务,是桃树杏树,土豆,红薯,南瓜,还有西瓜等等,麦子,水稻,油菜籽,花生。

  绿叶子的蔬菜还没弄来。

  林云沿着图纸上,画着绿色叶子的地方。

  今儿,就带着大黄,到这个小国去历险。

  慢慢走到后花园,大黄跟着林云,大概大黄渴了,正在喝水,林云就坐在大黄的身边,等着大黄喝完。

  “千里瞬移。”林云抱着大黄,闭上眼睛,心里默念着。

  等了一会儿,林云睁开眼睛,不禁笑了起来,竟然将大黄喝水的碗,也给带来了,好吧,装到空间里,等晚上再带回去。

  放好了碗,离自己大约有一百来米,有个小城邦。

  好吧,蔬菜大约是在这里了,。

  林云带着大黄,慢慢走向城门。

  这个城门,有个长长的护城河。

  周围也没什么人,进出城邦。

  大概是天还早,林云走到护城河的边上。

  呼喊着:“军爷,请开开门。”

  听到有人呼唤,城门上,探出几个脑袋:“别喊了,知道了。”

  一会儿,城门的桥,慢慢放了下来,搭在护城河上。

  林云带着大黄,走了过去。

  城门口也没啥人,连百姓都很少。

  看着打着哈欠的守城门的士卒,林云觉得,这个小城是挺平和的。

  进了城门,沿着城门的路,向着城里直走。

  大早上,虽然是没什么人,可是,竟然没几家开门做生意的店铺,即便有开着门的,门口守着店的,也是在打瞌睡。

  好奇特的地方。

  林云带着大黄,到处溜达。

  总算是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是看到一家小茶馆,开始营业了。

  无论在哪个小城,银子和金子,是通用的,林云走了过来,这么久的徒步,大黄也得喝点水了。

  林云坐到店铺的门外搭着的棚下的小凳子上。

  “店家,来两碗茶水。”林云看着屋里正在烧水的中年人。

  “好嘞。”店家精精神神的。

  两碗水端了过来。

  林云从空间里,拿出大黄的碗,等着桌子上水,稍微凉一点了,再倒入大黄的碗里。

  正在这时候,屋里传出香喷喷的炒菜的味道。

  林云的鼻子,很久都没闻到这味儿了。

  这是炒豆腐呀,还有炒腐竹的味道,而且,竟然还有鸡蛋炒青椒的香味。

  这儿竟然有这些?林云自从来到大成朝,嘴巴都淡出鸟了,大成朝的菜,都是靠煮成的。

  无论多高的地位,都是这样的吃。

  林云赶忙问道:“店家,你这里除了卖水,还卖啥呢?”

  店家在屋里说道:“各种蔬菜呀,清炒小菜,客官,要不要来一份?”

  好吧,就尝尝同样的大成朝的时期,距离大成朝不知道多远的小国里面的手艺。

  “这价格是怎么算的?”林云赶忙问道。

  “一两银子,两个菜,您要几个?”店家说道。

  “来两个,先尝尝。”林云说着,将已经放凉了一些的水,倒入大黄的碗里。

  “好嘞,请问客官,你这两个菜,想要什么食材做的?”店家走了出来,给林云一份点菜的菜谱。

  林云翻着,看了看,都是各类蔬菜,那就来个开盲盒好了。

  “不用选了,你就随便炒两个好了。”林云说道。

  “行嘞,您先等一下。”店家将炒菜的家伙事,从屋里搬了出来。

  看着店家在整理,林云想,先打听打听,看看这里是什么风俗。

  “店家,这儿城里怎么没什么人出来,都到这时辰了。”林云看着街道两边,依然是没什么人。

  “噢,你也是从外面来的?”店家顺嘴便说出这么一句。

  “为何用也是,店家,你不是本地的?”林云说道。

  “我呀,我不是本地的,我家乡在很远的地方,我是后来搬来这里的,我家那边,有座王屋山,出行不方便很多人都搬走了,后来,我家乡就剩下两家了,我家和一个傻子一家。”老板忙着将柴火劈开。

  “?什么是傻子一家?”林云忽然就想到,这个中年人是谁了。

  “噢,他的名字,叫愚公,我呢,叫智叟。我让他两口子,跟着我出去找生活,他不仅不去,而且,非要将王屋山挖开,你说说,他是不是傻子呢?”店家说道。

  “那,你想不想家乡呢?”林云喝了一口茶。

  “想啊,在外漂泊,怎么比得了家乡呢?可是,大山是挖不开的。”智叟叹了一口气。

  “愚公真的挖开了大山,我路过就看到了,你不忙了,回去你家乡看看吧。”林云说道。

  “真的?”智叟呆住了。

  “是的。”林云点点头。

  “好,好,以后我回去看看。”智叟的眼泪差点掉了出来,自己的邻居,真的做到了。

  “店家,我想问问,这儿,为何店铺很多,却到这时候,还不开业呢?”林云赶忙岔开话题,要不然,智叟能开哭了。

  “这个城,”智叟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赶忙继续忙碌着:“这个城,叫做狂欢国。这个国,从上倒下,都是上午休息,中午才开始狂欢,等下半晌的下午才干活。”

  “一天就干这么少的时间?”林云不敢相信,整个小城的,都这么的懒蛋?

  “对,一天就干一个时辰多的活儿,剩下的时间,就是狂欢和睡觉了。”智叟说道。

  “那么,这小城里的人,吃喝都是从哪里来的?”林云感觉奇怪。

  “从各自的院子里,自己种出来的各种蔬菜呀。每天吃多少,就摘多少好了。”智叟开始吹火了。

  林云长大了嘴巴,不敢相信。

  “所以咯,没有生存的紧迫,剩下的,就是躺平的日子呗。”智叟说道。

  “是这样的?”林云若有所思。

  “这城很偏僻,周边也没什么小国家,所以,这都是多久的历史了。我这还是,来的没多久,还没习惯这种作息。”智叟将手里的菜洗干净。

  然后,咣咣的开始炒了。

  不一会儿,就端上来两样菜:“香菇炒小青菜,辣椒炒韭菜。”

  这味儿,真香。

  林云开始大吃特吃。

  吃完,给了智叟银子,然后,就继续坐到智叟这儿,等着街上开业。

  “这些蔬菜,菜籽儿怎么卖的?”林云问着智叟。

  “噢,想买这些菜籽儿,你得等到这些店铺开门,就行了。”智叟说道。

  那就等着呗。

  俩人就慢慢开始聊天。

  主要是,智叟想多问问家乡。

  林云知道智叟的心情,想知道老邻居愚公。

  智叟听着林云描述的愚公的麦地,愚公和他老婆的模样,愚公的装粮食的小仓库。

  一个说,一个听,讲着家乡的故事。

  等到了中午,整个小城都活跃了起来。

  智叟没习惯这种作息,智叟的老婆和孩子们,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

  这时候,也才起来梳洗。

  很安宁的小国,忽然就变成了烟火气十足的熙熙攘攘。

  来来往往的人群,大人喊小孩起床的,小孩喊小孩玩的,家里的男人们,进进出出的。

  仿佛,这时候,才是真正的早上。

  林云向智叟告别,带着大黄,按照智叟的指点的方向,去找找卖菜籽儿的店铺。

  还好,各个店铺里,都开门做生意了。

  做生意,有货在,只要给了钱,就可以了。

  林云将买来的各种菜籽儿,让店家装满了一个大袋子,自己扛着走出来。

  菜籽儿每一样都不必太多,反正,都可以结出籽儿。

  蔬菜也和大米的原理一样。

  即便到了林云生活的现代,依然是无法合成出一粒米的。

  所以,只要有了第一代的种子,就好种下来,生生世世的繁衍了,其实也是复制。

  林云背着麻袋,找了个家户住的小巷,这边住户们都在家里吃饭,林云将菜籽儿给送到空间里。

  这就算是,蔬菜的任务完成。

  但是,这是个怎么样的狂欢国?还真没见识过。

  来都来了,那就长长见识呗。

  林云重新回到这座小城的最繁华地方。

  跟着街上的人流,一边走一边看。

  不知不觉,以林云所计算的时间,大约在下午一点半左右,街上开始咚咚咚的传来鼓声。

  好像是听到了命令一般,整个在街上来来回回的人群,顿时都撤到街边的两边了。

  林云看着,觉得这可真有意思。

  再过了一会儿,又传来咚咚咚的鼓声。

  这时候,就热闹了。

  舞龙舞狮的队伍,来到了。

  不止是一队,而是接二连三的。

  哎呀,这舞狮队,可真是专业了。

  林云看着大大小小的舞动的狮子,伴着锣鼓喧天,真是热闹,简直就是过年一般了。

  舞龙队和舞狮队,穿插着表演。

  看入迷的林云,想起来,穿越前,过年的氛围,不知不觉,眼里湿润了。

  正看的起劲,一转头,发现,身边的百姓们,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都换了装束。

  换成什么的都有,比如,有人的头上,带着花朵,有的人,也穿着舞狮舞龙的服装,有的人穿着大臣的衣服,有的人,将自己打扮成大白菜或者绿叶菜的样子。

  这是啥国家,简直是狂欢节了。

  这风格到是很熟悉了,自己那时候,迪士尼倒是天天来个童话世界的主角的游街花车。

  林云正想着迪士尼的花车,没想到,这儿也有,来了一群的大小动物拉着的花车。

  大牛拉着的车上,有几个小孩子,打扮成小牛的样子。

  马儿拉着的花车上,有的是一家人,有男有女,都大声的欢呼,而且,将花瓣和蔬菜叶子,剪成的小小花瓣儿,绿色的蔬菜叶子瓣儿,撒向观看的人群里。

  人群都一阵一阵的欢呼着。

  跟着舞龙舞狮队前行的街上的人们,越来越多了。

  有的起床晚了,来不及化妆的,就素面朝天的跟着大队伍,载歌载舞的。

  啊哈,这个倒是真的有趣儿。

  林云也牵着大黄,等到游行队伍经过自己这儿,跟上了这些欢天喜地的人群,向前走。

  整个城市,陷入狂欢当中。

  有人唱歌的,有人跳舞的,有人蹦蹦跳跳的,无论男女老少,都是这样的兴奋。

  林云跟着队伍,前进着。

  本来,林云是想看看,这个小城里,最高的行政中心,是在哪里?

  谁知道,游行队伍,锣鼓喧天,欢歌笑语,参加的人数是越来越多了,摩肩擦踵,人流都分成了好几拨的方向。

  林云就被挤到另一个队伍里去了。

  谁知道,挤来挤去的,也不知道方向了。林云干脆抱着大黄,站着不动。

  不动也不行,人流拥着向前。

  好像是在按照环城的线路在走,林云就觉得,似乎走到了城门口附近了。

  哈哈,不跟着他们了,到城门口,自己就挤出去。

  果然,林云看到城门口,早上给自己开门的那几个看城门的官差们,也换上了稀奇古怪的乞丐服,在原地里,手舞足蹈。

  这是明白了,在职的,是不可以离开岗位的。

  长见识了,人啊,还能天天这么嗨着玩和生活。

  林云挤出人群,牵着大黄,走出城门。

  还得放吊桥,林云只好再次回来,拍怕正自我陶醉的官差们的肩膀。

  还好,正开心的看门官儿,没难为林云,将吊桥放了下来。

  林云走了出去,吊桥一点一点的升了上去。

  城门关了,但是,关不住的是,从城里传出来的各种喧闹声音。

  人生,懒散不是过错,只要能过得开心,懒不懒,不代表着是不是勤奋,能这么过一辈子的人们,身体和心理上,是绝对的阳光的。

  这样的人生,如果在俗世中,可能被大成朝的认知,给认为,没出息,颓废,或者,不屑一顾。

  但是,当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生活,并且,将狂欢当成,每一天,必备的生活过程的时候,懒散就不是罪了,而是,所有人都认可的,最佳的生活方式。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

  林云带着大黄,慢慢走着,暂时不必使用千里瞬移。

  觉得,人生的意义,想独自的,想一想。 阅读最新章节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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