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三百二十三章 黑娃的孩子
  日月洞天之中,陈凌蹲在莲池之畔,一边向水中投食,一边细细观察这些变化。

  五颜六色的锦鲤和金鱼簇拥在莲池旁,争先恐后的游动着去抢夺食物吃。

  等陈凌喂完了食物,在水里涮手的时候,它们还以为这也是在投喂,跟随着陈凌的手来回追逐着找吃的。

  陈凌见此露出笑容,来了兴致,伸手在水面缓慢的波动起来。

  只见他的手缓慢的向东拨动,鱼群就追逐着他的手,摇头摆尾的向东游动。

  他的手向西拨动,鱼群也追逐着向西。

  玩耍一阵,陈凌把手甩干,招来一个水桶,捞了些鱼苗。

  等过两天就拿出去,在农庄的水缸先养着,这样便于观察这些鱼苗的变化。

  随着鱼苗逐渐长大,它们的颜色和身上的特征也会逐渐凸显出来,慢慢变成漂亮的观赏鱼。

  在洞天中,这种变化是极为剧烈的。

  陈凌现在就想看看,在外界,能不能用灵水把观赏鱼培养出来,给它们修复缺陷,祛除瑕疵。

  如果可行,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养观赏鱼了。

  这对他来说,就跟玩一样,还能把钱挣了,想想也是很不错的。

  捞完鱼苗,静静地看了一阵。

  锦鲤还好。

  虽说比以前漂亮了,但是要让陈凌仔细去说一说哪里变漂亮了,他还说不出来。

  相比之下,金鱼的变化就太过明显了。

  因为陈凌买来的时候,就是专门挑的几对不同形状的金鱼,一对狮子头,一对白珍珠,一对龙睛,一对丹凤,一对鹤顶红。

  狮子头和龙睛是很常见的金鱼品种。

  在洞天中发生的变化也极其引人注意。

  狮子头是金鱼脑门上长肉瘤的。

  这种鱼身材相对粗短,不似普通金鱼的细长。

  陈凌买的这对是一对红狮子头。

  刚买的时候,脑门上只有一块小拇指大小的肉瘤。

  现在那块肉瘤已经变大成了草莓,把两条鱼的眼睛和鼻子都给遮住了。

  陈凌在市里专门买了观赏鱼养殖的书籍。

  他了解狮子头身上出现这个变化,是好现象。

  眼与嘴皆陷入肉瘤之内。

  再者,臀鳍成双,要隐藏于尾鳍下,不可外露。

  这是培养成高级金鱼的两个基本条件。

  而龙睛呢,也就是两只眼睛肿起来眼泡的金鱼,陈凌选的这两条通体黑色的龙睛,颜色没什么变化,眼泡和鱼鳍却变得越发好看,眼泡呈现葡萄形,鱼鳍有点向丹凤那种既散而长的凤尾去发展的趋势。

  “不错,都是好兆头。等我把小鱼苗放到外边养一阵再看吧。”

  鱼苗长到一个多月两个月的时候,就会慢慢出彩,身上也逐渐开始出现一些明显的特征。

  书上说是池子养比水缸养好一点,池子宽敞在金鱼生长过程中能让它们舒展开。

  陈凌不在意那个,只要灵水有用,一切不是问题。

  …

  出了洞天,挎着大半篮子鸡蛋下山。

  今天捡鸡蛋没别的,也是前几天农忙,没时间去卖,攒的多了,该去赶集卖了。

  “阿凌,柿子暖好了,柿饼也晒好了,你去卖鸡蛋的时候,给秋梅姐和晓芸姐两家子都带点吧。”

  “好。”

  陈凌刚收拾好鸡蛋,王素素就从楼下走下来。

  今年庙会陈凌一家子还是没能去成他们两家赶庙会。

  只能等年后正月去了。

  “那我去给你拿。”

  说着,王素素把儿子放到婴儿车里,自己拿着篮子去后边捡柿子。

  “啊嗯……”

  陈凌把鸡蛋和鸭蛋装上牛车,旁边的婴儿车里不时传来小家伙“伊伊啊啊”的叫声。

  他知道这臭小子是在跟自己说话,不过装作没听见,故意不理他。

  果然,越不理会他,他反应就越大。

  这吃奶的娃,劲头儿还挺足的。

  竟然伸着小手,抓着婴儿车在里边翻了个身,张着嘴巴,奶声奶气的啊上一声,冲他咯咯笑。

  到这时候,陈凌才虎着脸冲他喊一句:“笑什么笑,我看是你想挨揍了。”

  陈凌肯理他,这小子就笑得更厉害了,眯着眼睛,晃着小脚丫子,那叫一个得意的。

  惹得陈凌也绷不住脸,跟着笑起来。

  便伸手把他抱起来,举在头顶转着圈圈和他玩。

  这臭小子最喜欢陈凌和他闹腾,乐得在他头顶手舞足蹈,吱哇乱叫的。

  陈凌跟他闹了一阵,坐到旁边,把他放在腿上,这小东西还在他怀里不住的蹬着腿蹦跶着,两条小短腿特别有劲。

  “哟,看睿睿这跳得好的,来,外婆抱抱。”

  这时高秀兰从村里过来了,老太太准备在走之前给大外孙再做一套棉衣的,除了每天带娃之外,就是整日的忙活。

  “咱们家的娃娃就是结实,看这胳膊看这腿,村里那些小娃娃跟睿睿一比,那就跟老鼠爪子似的,可没咱们壮实。”

  丈母娘把这小东西抱到怀里后,还要夸赞一下的。

  老话说,三翻六坐七滚八爬十二走。

  陈凌家儿子属于长得快,学东西也快的了,陈凌去市里之前,他还不能笑出声呢,回来后就会龇着小奶牙,眯着眼睛咯咯笑了。

  可把陈凌高兴坏了。

  现在也五个月大了,翻起身来利索得很,掐人也贼疼。

  有时候还能靠在婴儿车里坐起来呢。

  但是怕他骨头软,一般时候就不往婴儿车放,不然就这臭小子的不安分劲儿,闹起来那叫一个厉害。

  外边像他这样的娃娃其实也不少。

  甚至有比他更快的。

  所以没显得有什么突出。

  现在跟别的娃娃最大的不同,就是身上有劲,壮实得很。

  “娘,这么几天要回去了,你就别忙活了,该歇歇就歇歇,这棉衣做不完,以后慢慢做,明年穿也一样啊。”

  …

  陈凌看到丈母娘放到旁边的竹筐还放着没做完的小棉衣呢,就忍不住说道。

  “你懂啥,小娃娃长得多快啊,几天一个模样,别看我给睿睿做的棉衣大,就这小子长得快的,明年这时候就没法往身上穿了。”

  “再说,我这也就剩下一个尾巴了,赶赶工也就好了。”

  高秀兰总念叨今年要大外孙穿上她做的新棉衣,说之前做的那件太薄了,棉花少。

  陈凌瞧了眼新棉衣,这棉花铺的厚的,睿睿穿上估计就成小狗熊了,根本走不动道了。

  不过老人家一片心意,他也懒得多说了。

  等王素素把柿子拿出来,就驾着车去县城卖鸡蛋了。

  今天其实也不逢集,也不是庙会的。

  但陈凌这也是有老客户的了。

  赶着牛车,慢慢悠悠的在大街小巷吆喝着转转,就有人出来买鸡蛋。

  这一趟呢,陈凌也没带多少鸭蛋,鸭蛋留着在家腌咸蛋的。

  就单纯拉的鸡蛋过来。

  或许是天冷了,蛋类比往常保存的更久的缘故,大家买的都不少。

  有的看到标志性的大白水牛拉着车过来,就知道是卖鸡蛋的又来了。

  呼朋引伴的围过来卖鸡蛋,小娃娃们则是趁机过来和小白牛玩。

  就只是停了很短的一会儿工夫,牛车上的鸡蛋就卖光了。

  陈凌数完钱后看看时间,正好十一点左右,这时候也不是饭点,正好去秦秋梅两家子送点柿子,临来的时候,王素素还给放了些野山药,让带过来。

  就这么给她们两家送过去,一看陈凌给送来这么多柿子。

  柿饼和野山药还好,暖的柿子给的太多了,不好放啊。

  “富贵,你家这暖出来的柿子太漂亮了,就是家里吃不了这么些啊。”

  钟晓芸也没跟她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看到这些晶莹剔透,黄中带红,既漂亮又诱人的柿子,喜爱的同时也很为难。

  觉得这么好的柿子,吃不完浪费多可惜啊。

  “没事,吃不完给你学校的老师学生们带点,实在不行,做成炸柿疙瘩,摊成柿子馍也行。”

  陈凌看到她发愣,就知道她不会做,嫌弃道:“你俩算完了,我刚教完秦秋梅,到你这儿还得教你?你不会做就问她去吧,俩笨蛋。”

  “呸,谁笨蛋,别人哪有你会吃啊,对了,你先别走呢,帮我给素素带点东西。”

  “……”

  真不怪陈凌嫌弃她俩,柿子疙瘩和柿子馍是最简单、最容易做的吃食了。

  又是疙瘩又是馍的,光听名字就知道这玩意儿不是啥少见的东西。

  甚至蘸着糖,当成甜品点心吃也行。

  柿子馍无非就是把柿子剥开皮,把柿子的果肉和面的时候揉进去,烙成饼吃。

  要不就是像摊煎饼一样,搅拌成湖湖,在饼铛上摊。

  炸柿子疙瘩,和烙柿子馍差不多,无非就是放油多点,和面搅拌的时候,不把柿子果肉搞那么碎,搞得那么彻底变成湖湖就行。

  …

  就跟做疙瘩汤一样,再放入油锅、用大火去炸就行了。

  就是耗油多。

  出锅滚上糖,都是既简单又好吃的东西。

  陈凌家今年晒的柿饼,暖的柿子比较多。

  暖柿子就是常说的催熟柿子。

  快成熟的柿子,摘下来之后,在白酒之中滚一遍,放入缸中密封好,不过一周左右就能吃了。

  本来以前都是不怎么用暖柿子的,山里的柿子熟了去摘着吃就行。

  但是今年山里的鸟贼多,光陈凌果林的鸟就一大群一大群的,每到傍晚,倦鸟归巢的时候,田野上空遮天蔽日,十分壮观。

  这鸟整天在山林活动,把柿子也祸害得不轻。

  还专门逮熟的吃,哪个熟了就吃哪个,哪个好吃就吃哪个,人去摘的时候,哪还有熟柿子?

  都是被鸟吃了一半的,要不就是吃了一半在树上坏了,摔在地上的一摊又一摊的玩意儿。

  没办法,人们就只能摘些半生不熟的,或者即将要熟了的柿子摘回去,自己催熟了。

  其实自己暖柿子也是非常好吃的,又香又甜,没有一点涩味。

  待柿子暖好,刚从暖缸里拿出来的时候,晶莹剔透,表皮发亮,鲜艳无比,红彤彤的相当漂亮。

  就像是一个个小红灯笼。

  “过了这阵子,暖的柿子吃够了,就都给它晒成柿饼,要不就酿成柿子醋。”

  陈凌咂咂嘴,“不过还是柿饼好吃啊。”

  山里的野果做出来的吃食点心,比如山楂糕、酸枣糕、枣糕、炸核桃饼、柿子馍、柿饼等等东西,他最爱吃的还是这柿饼。

  打小就爱吃。

  回家的路上,正好快到十二点吃午饭的时候了,越想就越流口水。

  这回去不得每样做点。

  “汪汪汪……”

  在牛车绕过村外的土路,刚走过二毛驴家的院子,就看到黑娃和小黄狗带着村里的一群狗,从老河湾的方向,自麦地狂奔而来,黑娃和小黄狗每人嘴里还叼着一只兔子。

  两个家伙一边跑一边歪着脑袋看陈凌,本来是想就这么直接跑过去的,但是看到陈凌冲它们招手,这才不情不愿的领着群狗跑到牛车旁。姺峯尒説蛧

  陈凌见此,伸手就给了它们两巴掌:“好家伙,几天不管教,胆子越来越大了,见了我跟不认识似的。”

  还敢无视自己,反了天了。

  “平时给你们兔子也不好好吃,你们吃吗?不吃吧。”

  这两个家伙挨打挨训习惯了,没事人一样,放下兔子,就在他跟前摇头摆尾的,想湖弄过来。

  陈凌也没多想,两个家伙不着调惯了,家里都习以为常,他把两只兔子丢在牛车上,就继续往家里走。

  但是过了几天后,他和王存业翁婿俩人都发现事情不对劲了。

  没别的,黑娃这小子又开始早出晚归起来,每天还把自己搞得风尘仆仆,浑身脏兮兮的。

  …

  而且发了疯一样的捕猎,兔子野鸡松鼠老鼠各种玩意儿一把抓,见了就要去逮,逮了也不吃,偷偷往山里叼。

  一看这情况,翁婿两人再掐着手指头一算,得了,肯定是黑娃这不着调的当爹了。

  现在都入了农历十一月了,那些母狼肯定是早给它把孩子生下来了。

  不然它不会这样的。

  普通人很多离狼太远,不了解这东西的习性。

  狼这东西,食量比狗要大得多,而且大得夸张。

  一般的狼群呢,只有头狼中的母狼才有生育的权利。

  当它生下狼崽子的时候,狼群里别的狼就会帮助它捕猎,不用它再出去参与狩猎行动了,专心抚育幼崽即可。

  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怀上黑娃的种的母狼不是一只,是狼群的母狼全都怀上了。

  这家伙一到生育期,大家都在抚育幼崽了,只有狼群的公狼在捕猎,它们食量又大,又在育儿期,急需营养,公狼哪里供养得起。

  最后还是得靠黑娃这个亲生父亲出马。

  黑娃也确实够爷们儿,自家的娃自己养,自己留的种,自己担当起了责任。

  就是这么着也太累了点。

  陈凌看着都累,这几天黑娃每天到处抓猎物,还得往山里跑着送到狼窝去,这他娘的,陈凌看它跑前跑后的忙活,都忍不住为它感到心酸。

  “男人养家不容易啊。”

  “来,黑娃,商量个事。”

  在一天傍晚,陈凌把匆匆回家的黑娃堵在半路,摸了摸它脏兮兮的毛发:“别紧张,我又不怪你,也不揍你的。就是看你这养娃也挺不容易的,我给你两个选择哈,要么呢,你这段时间就别回家了,去山里住得了,守着狼窝,该逮猎物逮猎物,该休息休息,免得来回跑。

  要么呢,你就带着我去看看那狼窝在哪儿,我去给你把狼崽子抓回来几只,家里帮着你养。

  别着急,这样也有好处的,在狼窝里,有的狼崽子容易喝不到奶饿死,母狼对体弱的狼崽子是不管的。而我去给你抓几只回来呢,我能给你养活,母狼剩下的狼崽子少了,也能好好养活,你选吧。”

  黑娃还是能大概听懂他说的话的。

  刚开始听他说抓狼崽子回来的时候,顿时哼哼唧唧,焦急的直打转。

  在他说完后,立马又低眉顺眼的,伸着舌头舔他的手,开始讨好起来。

  “哼,你变脸倒是快,算你聪明,明天早上吧,带我过去,我去把你的娃娃带几只回来养。”

  ——————

  ps:这一章是补的国庆假期缺的更新。

  谢谢大家双倍月票期间的月票支持,我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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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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