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小说网>都市小说>风华绝代小后妈[年代]>第 36 章 上学
  “口气这么狂妄?你休了我之前,小心我先把你……”程山说着就两手一抱,轻轻松松把她举了起来。

  一个适合接吻的高度。

  车……就这么开了?而且车门还被焊得死死的。

  她扑腾了两下,完全没办法挣脱。

  狗男人私下里真是越来越肆无忌惮。如果放到现在,这颜这身材,是不是也算是个小狼狗了?

  她竟然很享受这种霸道,脸上刷的就红了,耳根子有点灼烫。再看程山,这张古铜色肌肤英俊的脸,经过夏日烈阳的暴晒,还是那样,完全没有变化。就连他脸红,也不会轻易被察觉。

  舒月不想刺激他,换个话题跟他说正事:“升职你想怎么庆祝?明天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

  程山眼神在她脸上、唇上游移片刻,不由分说就吻了上去。好像完全没听到她说话。

  夏日夜空,繁星点点,海风热情洋溢的吹拂着,人心好像也被不经意的撩拨着。

  舒月感觉到自己被他火热的气息点燃,贪婪地想要更多。

  “其实,我们可以那个。现在是安全的,不会那个。”

  这几个月下来,她发现自己每个月比较规律了,又想到有一个时间段是安全的。

  她虽然以前没这方面经验,但也不是纯情到啥也不懂。她一直认为,这种事情也是双向奔赴,并不是一方索取、另一方牺牲。

  程山听到一连串“那个”,先愣了一下,舒月又解释了一下,就秒懂了……

  眼前的女人肤白胜雪、柔若无骨,程山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坚硬触痛了她。

  云海翻涌,气息交融,经历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跌荡起伏,良久才不舍的结束了战斗。

  虽然天气炎热,程山还是习惯让她枕着自己的臂弯睡觉。

  第二天早上,一抽胳膊,麻了。

  舒月昨晚也有点体力不支,某些地方还隐隐有些痛。爱的初体验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美好,只能说痛并快乐着。

  而且这种快乐,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快乐。

  程山让她多睡会,自己起床挑水,做早饭。煮粥、热馒头,炒个西红柿鸡蛋,简单的饭他完全能应付。

  到了营部,小李便来报告,“程副团长,他们今早坐船走了,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程山问他:“发现什么异样没有?”

  在程山手下几年,小李心思也缜密了不少,他交代了码头的人留意他们的举动,根据码头小郑提供的消息,徐银玲总是打听岛上军人,还问些私密的问题:

  “副团长是啥级别?比营长高吧?一个月多少钱?”

  “岛上没结婚的军人多吗?”

  “没结婚的都是什么级别的?”

  “他们一个月挣多少钱啊?”

  知道自己快走了,徐银玲也没不好意思,能问的都问了。小郑一个问题也没回答,通通告诉她:“保密。”

  不过小郑貌似听出来了:这是想找女婿?

  小郑还交代:另外两个人很老实,就逮着他问了一个关于军婚什么犯罪的问题。

  程山中午回家吃饭,便把情况转述给了舒月,开玩笑说:“你继母可能想在这岛上做真正的丈母娘。”

  舒月这才想起昨天徐慧英的不对劲,徐慧英看程山的那种扭捏,明显是对程山有意思。这才恍然大悟,徐银玲和徐慧英是想做另一手准备,在岛上物色个结婚对象。

  而后来徐慧英可能被程山的“犯罪论”给吓着了,这个念头大概率是打消了。

  “以后他们应该不会来了。”舒月安慰程山也安慰自己。

  程山头也不抬的吃饭,淡淡的语气说:“嗯,我知道。”

  舒月看他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问他:“你怎么知道?”

  “连城市码头那边已经通过气了,以后这三个人那边不会放行。他们上不了岛了。”

  舒月心里暗笑,他做事儿不仅雷厉风行,还真挺绝的。不过做的很对,她给他暗暗点赞。

  *

  送走婆婆两个多月,谢秋珊的日子虽然忙碌单调却清静了许多。这两个月暑假,白天都是她一个人带孩子,有时候吃食堂,有时候周有成回来做饭。

  到了八月底,周思文已经一岁半。走路很稳,还能慢跑几步,叫爸爸妈妈阿姨一些简单的词汇都没问题。不过小人儿却已经有了脾气,自己主意很大,谢秋珊有时候也拗不过她,只能顺着引导她。

  她准备去学校开会,经过舒月家门口,周思文看见了舒月,拗着不走。嘴里喊着:“阿姨,抱。”

  舒月见小姑娘萌萌的样子也不忍拒绝,伸手接了过去。

  谢秋珊无奈道:“这家伙跟你还挺亲。”

  舒月挑挑眉,表示无奈:“没办法,谁让我招人喜欢”。

  程白杨过来想抱妹妹,舒月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不给他抱。他做了个鬼脸,反而把小姑娘逗笑了。

  谢秋珊着急去学校开会,周思文不愿走,舒月便把小姑娘留下了,让谢秋珊自己去开会。

  谢秋珊回来便问舒月:“你想不想去学校当老师?英语、语文老师都有空缺。你跟我一样教语文也行。”

  舒月苦笑:“我这初中文化水平也能去?”

  她的水平其实完全能应付。她从小学过钢琴,高中读的是连城市赫赫有名的外国语学校,英语口语阅读翻译水平都很厉害,大学读的也是京城不错的985院校。在别人眼里,她从小到大都算是一枚学霸。

  后来做美食主播是因为自己爱好,父母还曾可惜她学无所用,她倒是觉得没什么可惜,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正是努力的意义吗?

  如果没有选择,去做某件事情,叫被逼无奈。如果有充分选择,再去做某件事情,那就叫心甘情愿。

  只可惜,穿到七零年的舒月身上,她变成了初中文化水平,还经常得捂紧自己的马甲,以免惹人怀疑。

  谢秋珊解释说:“现在缺人,只要能教就行。”

  舒月想了想便拒绝了,“不去,我觉得我管不好孩子。”

  “我带一个都够呛,你带了三个,还叫管不好?”谢秋珊扁嘴,好像闻到了一种凡尔赛的味道,把这三个孩子管成这样还不叫好?

  舒月思虑再三,还是拒绝:“其实我对孩子是放养,也就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就行了。如果真去当老师,遇到熊孩子闹腾,真怕应付不来。而且我还得看孩子,估计也没时间吧。”

  要谈什么教育理念,她还真没有。就是放宽心,随他们去。她早就想过了,跟孩子较真,给自己添堵的事儿,得不偿失,还容易变老。

  不过想到这儿,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舒兰和白杨这个年龄,能去上学了吗?”她小时候可是三岁就去上幼儿园了,三小只的年龄,放到学校去应该没问题。

  谢秋珊告诉她:“只要想上,去报个名递个材料,应该没问题。明天我陪你去。”

  *

  为了庆祝程山升职,舒月决定买只鸡吃。

  除了嘴馋之外,想到升职是件大吉大利的事情,自然就想到了吃鸡。

  不过这次她准备做个新疆大盘鸡。

  早上紧赶慢赶,幸好买到了副食品店的最后一只大公鸡。

  下午忙完了院子里的花花菜菜,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她就开始做饭。

  面团是提前和好的,她在面粉中特意加了些盐,让做出来的面条更加劲道。

  面团松弛了一段时间之后,便揉搓成圆型盘起来了。

  她把鸡肉切块焯水,土豆滚刀切块,青椒、洋葱也切成差不多的形状。

  岛上只有卖干香菇的,提前泡发切好,再把要用到的花椒、大料、八角、桂皮等调料备好,葱姜蒜切好,就准备齐全了。

  舒月先在油锅里把各种调料炸出香味捞出来,加了几块冰糖,小火慢慢熬煮。

  三小只对上次的炸鸡“啃的鸡”印象太过深刻,一直吵嚷着什么时候再吃。

  今天上午看到鸡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期待了,这会看舒月开始做饭,便来观摩,口水咽了又咽。

  程白杨问舒月:“小妈,今天还吃啃的鸡吗?”

  舒月给他们每人分了一块冰糖吃,边边搅动锅铲熬糖汁,边回答:“不是,今天是大盘鸡。”

  程白杨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脸上皱作一团,“我还想吃上次那个,别的鸡不好吃。”

  舒月对自己做的大盘鸡有信心,“行,不好吃就不吃,不吃鸡肉,可以吃面条呀。”

  程白杨:“……”心想,小妈做的饭应该不会不好吃,就带着两个女生去院子里荡秋千了。

  自从前段时间程山把秋千做好,秋千就变成了三小只最喜爱的玩具。

  舒月自己不喜欢吃太甜的菜,所以熬糖的时候放的糖并不多。等小火把糖熬成焦黄色,就迅速放入鸡块翻炒。鸡块被焦黄的糖汁一裹,瞬间就变成焦黄色,鸡肉发出一种甜香的气息。

  她之前做大盘鸡的时候研究过很多食谱,有加辣椒的、加豆瓣酱的,做法种类繁多。她都尝试过,加入豆瓣酱的做法,味道也非常不错。

  对她一个爱吃辣的人来说,辣味是灵魂,如果放干辣椒的话,三小只估计不太能吃,所以她加了一点豆瓣酱进去,微微的辣度,顾及到了五个人的口味,同时让鸡肉更加鲜香。

  调料放好以后,便加入了没过鸡块的热水,让它自行炖煮。

  锅里咕嘟嘟的冒着泡,鸡肉香气四溢。舒月也不再添柴火,让火焰慢慢小下来,煮了二十多分钟后,再加入土豆块继续煮,出锅前又加入了其他食材。

  一锅喷香的大盘鸡就做好了。等程山回来,直接拉面、煮面就可以了。

  按照往常的时间,程山应该已经回来了,今天却还没有动静。

  她到院子里透透气,程白杨却摸摸肚子:“小妈,饭做好了吗?”

  “快好了,等爸爸回来煮面就行了。”

  “我都饿了,他怎么还没回来?”

  “等等吧,等爸爸回来就可以吃了。今天他是主角。”

  程白杨知道每天吃饭的规矩,看来不等程山回来今天还吃不了饭。他跑到门口,还没看见程山的身影,便顺着程山回家的路,在一个拐角的石像边上坐着等。

  程山跟周有成一道回来,刚走到那儿就看见了程白杨,惊讶这小子今天怎么好好的坐在这。

  程白杨却扁扁嘴:“爸爸快回家。”

  程山心中一紧,“怎么了?”突然预感是不是有不好的事儿发生。平时是三个人一起,今天只有他一个人,本来就有点怪怪的。

  “我饿了,小妈说等你吃饭。”

  程白杨这话说出口,程山心里就松了口气,甚至有冲动打他一顿。害他白紧张。

  周有成给了他一块大白兔奶糖,程白杨对这个意外收获表示很高兴,嘴里大口大口的嚼着,在回家之前吃完了。他的小心思是怕被其他人看见,尤其是被妹妹看见。

  舒月盛出了一碗大盘鸡,拿去给隔壁谢秋珊。谢秋珊蒸上了米饭,正在院子里陪女儿走路,看到舒月端着一碗鸡肉进来,闻着太香,突然就饿了,等舒月走的时候,非要给她摘一把豆角、几个西红柿。

  看见程山回来,舒月就开始煮面。等他们都洗过手,在饭桌旁坐好,饭也做好了。

  舒月拿了一个大盆,把面条放最底下,大盘鸡和汤汁都浇在上面。还给每人面前摆了一副碗筷。

  焦黄色的鸡块,绵软的快要化掉的土豆,还有绿色的青椒、褐色的香菇,都沾上了褐红色的汤汁,底下还有白花花的面条。

  一股很肆意的香味在饭桌周围飘散,一下子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出来。

  舒月想起程白杨之前一副嫌弃的样子,问他:“怎么样?吃不吃?”

  那会还挺嫌弃不是“啃的鸡”的程白杨,这会也管不了那么多,自己夹起一块鸡肉吃了起来,太烫,放入碗里急切的吹着。

  舒兰也被这香味馋到了,好奇的问:“姐姐,这个怎么吃呀?”

  舒月用筷子搅拌着盆里的面条,让面条均匀的浸上汤汁,告诉她:“把面条和菜盛自己碗里吃。这个叫大盘鸡。”

  舒兰又疑惑的问:“为什么不叫大盘鸡?”

  舒月以为随便说个名字而已,没想到还被追根究底的问。

  她想了想,现代的时候貌似是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的,家里没大盘,只有盆,干脆改口:“我瞎叫的,那就叫大盆鸡,你们看,这不是一大盆鸡肉嘛。”

  今天这顿饭的主题是庆祝程山升职,所以舒月干脆就表现到底,她主动给程山盛了半碗,有肉有菜有面条,还浇了些汤汁上去,递给程山,顺便给大家示范::“看,就这样盛到碗里吃。”

  程白鹭见状,也想给爸爸献个殷勤,给程山碗里夹了块肉,“爸爸吃。”

  程山看看舒月,又看看程白鹭,接过去就吃了起来。

  他下午在办公室学习技术资料,天气闷热,本来没什么胃口,这会吃了半碗,却突然觉得饿了。

  程白杨有些嫉妒,“小妈,你怎么都给爸爸盛,不给我盛呢?”

  程山瞪他:“自己没手啊,要累死你小妈?”

  程白杨“哼”了一声,赶紧吃了起来。

  吃完饭,程山问舒月:“去学校当老师吗?”

  今天第二次听到这个问题,舒月有些懵。这是怎么了?怎么都让她去当老师?

  “你真确定,让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去当老师?”

  程山叹口气,“本来随军家属半年内就会给安置工作的,之前也没什么合适的,最近小学有几个老师调去初中了,所以人手不够。”

  舒月已经打定了主意,丝毫不犹豫的回答:“不去!不过……我想让他们俩去上学。”指了指舒兰和程白杨。

  程山也没想劝舒月一定去当老师,只是学校在找老师,就随口问问。

  听舒月提议孩子上学的事儿,略微思考了一下便觉得能成,“也行,提前去适应适应。反正现在不去,明年二月也要去。”

  舒月这才想起来,现在的新学年是每年的二月开学,不是九月一号。

  她正式征求两位当事人的意见:“你们愿意去吗?去学校上学。”

  舒兰正在扒拉碗里最后的面条,想了想,“上学可以戴红领巾吗?”她在家属院的时候看小朋友胸前戴着的红领巾,非常羡慕,盼望着自己以后也能戴上。

  舒月点点头,“红领巾等你加入少先队就可以戴了。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戴,得好好学习、好好表现才能戴。”

  舒兰点点头,“那我想去。”

  程白杨本来不乐意,看舒兰同意了,想起来自己的好朋友陈洪泽每天去上学,都没空跟他玩。于是问舒月:“那我要是去上学,是不是就能跟陈洪泽一起玩了?”

  “对,你现在去上学的话,和陈洪泽同班。明年二月去的话,他可能就升二年级了,你比他低一级。”

  “那我去!”

  两个当事人同意,这件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第二天一早,谢秋珊便陪着舒月,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去了学校。

  学校离家不远,穿过训练的区域,走二十分钟便能到。如果大人步子快的话,十五分钟也能到。

  舒月观察了一下,这个小学门口挂着四个大字“枫明小学”。走进去以后,校园不大,一排青砖平房就是教室,最边上的两间是校长、老师们的办公室。

  路过教室的时候,她向里看了看,印象最深的是课桌有些破旧。

  学校还有一个小操场上,这会没开学,所以也没有孩子。操场完全的裸露的土地,跟现代的塑胶跑道和绿茵草坪没法比。

  谢秋珊带他们去了校长的办公室,跟校长说明情况后,便给舒兰和程白杨登记报了名。

  校长姓肖,高高瘦瘦,戴个眼镜,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人很斯文。听谢秋珊说是个大专生。

  肖校长觉得舒月很重视孩子教育,非常欢迎两个低龄小学生入学。告诉她给孩子准备书包、铅笔和作业本,过两天直接来上学,给他们编入一年级。

  程白杨和舒兰第一次来小学,报完名后有些激动,对于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有些期待。

  回到家,舒月翻找出一个军绿色的挎包,上面写着几个红色的大字:为人民服务。ωωω.мχƒ∂χχ.¢σм

  这个军用挎包属于时代特色,有很多用途,不少孩子就拿它当书包。

  不过两个孩子上学,一个书包不够用。她准备给舒兰做一个双肩的小书包。

  舒月又翻出家里不再穿的旧衣服,有黑色、红色、藏蓝色……从破旧的衣服上总归是能找到几块好布,拼接着缝一个书包应该不成问题。

  舒月回忆了一下现代有哪些比较容易复刻的书包样式,很快就构思好了,决定做一个蓝色、红色拼接、米奇造型的双肩书包。

  这是她第一次做书包,为了确保不出岔子,她在纸上画了半天,才开始动手裁剪。裁剪好之后便拿到谢秋珊家里用缝纫机车线。

  原本程山也打算买一个缝纫机,谢秋珊劝舒月用她的,最后舒月也不着急买了。主要是一年到头做的衣服数量非常有限,用缝纫机的次数也不是太多。而且需要大量的工业券,还很贵,暂时作罢。

  不过经常麻烦谢秋珊,她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便偶尔照顾她们母女的午饭。她和谢秋珊虽然年龄有差,但是性情相投。经过不到半年的相处,谢秋珊已经成为她的好邻居兼闺蜜。

  用缝纫机比手工缝制快多了,所以下午一会的时间,舒兰的书包就做好了。

  下半截是红色,上半截是蓝色,最上面还有两个红色的、圆圆的耳朵。舒兰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别致的书包。

  一旁的程白鹭也有些眼馋,问舒月:“我能不能也去上学啊?”

  舒月看她的样子就明白了,小姑娘不是想去上学,是想要这个书包。她答应程白鹭:“等你上学的时候,我也给你做一个一样的。”

  程白杨看了以后,拒绝承认舒兰的书包漂亮。女里女气的,不好看。这种军用书包,男孩子背上才神气。

  开学前一天上午,舒月去商店给他们买了作业本和铅笔,两位准小学生就算是正式做好了上学的准备。

  想起自己每次开学前的沮丧,舒月临时起意准备来一场最后的狂欢,跟孩子们宣布:“下午我带你们上山去捉小松鼠,如何?” 阅读最新章节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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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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