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小说网>都市小说>恶女穿进女德剧>第三百一十四章:她说,谁也别好过
  “我还能是谁!我是朱建平的娘,我是嫁到他们家去的,这事有什么好问的吗!!”王老太疼的龇牙咧嘴,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那些汗水反而把她脸上的泥土冲掉了不少,最起码能够看出来本来的面目了。

  “嗯……回答错误。”夏如梦的动作明明很轻,都看不出来她如何用力,王老太无名指的指甲也被拔了下来。

  十指连心啊,疼痛让她想要反抗,想要松手,可求生的欲望促使她依旧死死的抓着横梁。明明手底下都是自己的血液,黏糊糊的让人手不断打滑。

  “怎么错了!怎么错了!我就是这样的!”她慌乱,她害怕,她痛苦,她恐惧。而所有的一切,那些被她选择性遗忘的,不堪的过去,在夏如梦慢条斯理夹住右手中指指甲的时候,无法抵抗,铺天盖地如同海啸一般的涌上心头。

  王老太不姓王,她本来姓刘,叫刘小红,王是她嫁了第二个丈夫死后,别人都这么的称呼她。

  女人嫁了丈夫之后,就会被换上丈夫的姓,好像原本的那个女孩子,就被轻而易举的抹除,消散了,再也没有人提起。

  刘小红是个普普通通的镇上姑娘,家里条件属于不上不下,正好卡在中间那一类。说好吧,也算不上富裕人家,说差吧,家里是开书店的,生意还可以,又能够供她和姐姐弟弟三个人吃饱穿暖,还可以读几年书。

  刘小红对读书的兴趣并不大,成绩一般也不怎么好,比不上姐姐和弟弟。所以读了几年女子学堂的时候,家里人就没再让她去读书了,而是安排刘小红,去家里的书店里帮忙。这一是为了让她闲暇时候,还是能多看点书,用父亲的话说,省的将来是非黑白都分不清;二也是想节省一下雇佣员工的开支,能够为家里省点钱。

  可惜,刘小红对看书压根没有什么兴趣,每次一抱着书都想要睡觉,书上说的那些道理在她听起来都格外的烦人。相比较看书,她更向往外面的大世界,那时候啊,连收音机都是个稀罕东西,整个镇上也只有少数几家有,他们家是没有的。

  她一心想要到大城市里边去,听说在里边做个女工,要是好好的,干上个一两年就能够挣回来一台收音机!去城里面打工,不比在家里只能每天傻乎乎的看着书店强啊?

  她当时和父母说了这事,说了自己想要去城里挣大钱的想法,谁知父母不仅不支持,还将她给骂了一顿。

  “你今年才多大呀?咱们家在城里没有认识的人,你也没有读多少书!去了,就是吃苦力的,而且外面水那么深,人与人之间互相都不认识,你又不懂得什么事情。被人卖了,还要帮着别人数钱呢,不行你就在家里好好待着。”

  父亲也是读书人出身,总是带着一副眼镜,显得无比的严肃,尤其是板起脸来说话的时候,家里都没人敢反驳。而母亲也就会迎合父亲,他们总觉得待在自己家里安稳,到外面,谁知道会遇见什么事啊?!

  可是刘小红偏偏就咬死理,认死了这个事情,觉得家里人是想要总拦着她的外面去挣大钱,每天都闷闷不乐的,想要找个机会跑出去。

  机会都是从天而降的。

  这天店里来了个女人,打扮的可好看了,衣服都和他们不一样,脸上还擦着红艳艳的胭脂,说话来娇声娇气,笑的声音特别大。

  女人看到她闷闷不乐的样子,专门过来找刘小红聊天。

  不像自己家里人只会讲那些大道理,这个女的很会聊天,言谈之间听说刘小红想要去大城市,立马说自己也是大城市里面工作的,工资待遇都很好,远比待在这个小镇上好太多了!

  “而且小妹妹你长得这么漂亮,到了城里面呀,喜欢你的人肯定大把大把的!何苦待在这里,一到年纪就嫁人了,还嫁不了什么好人家,不是白白的浪费了自己的容貌吗?”

  女人娇笑着,还把自己的胭脂送给了刘小红。

  这是刘小红第一次真的接触到这样的东西,连母亲的梳妆台上都很少出现。

  那天,刘小红跟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说这个外来的女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让小红离她远一点!可是长这么大,刘小红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她长得特别好看,也是第一次真的接触到外面的世界。

  她吵累了,哭够了,躲在被窝里,偷偷摸摸的打开那个胭脂。哆嗦着手,把散发着甜腻腻香味的胭脂抹在了自己脸上……

  第二天,刘小红没有和家里任何人说,自己收拾了平常的几件衣服,就跟着那个外来的女人跑了。她发誓自己一定要在外面好好混,等到出人头地的那一天,衣锦还乡,把钱甩在父母的面前,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大好人生曾经被他们耽误了多久!

  然后……然后等离开了小镇,说着带她打工的女人,转手以二十块钱的价格,把刘小红卖给了城里面的一户人家做儿媳妇。

  直到这时候,刘小红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从来没有什么挣大钱的事,这女人就是个人贩子!

  这家也不是什么好人家,男人的智力有点问题,快五十还没有说来媳妇!老婆子眼看自己家快要断子绝孙了,咬咬牙用二十块钱的“巨款”,从女人手里买来了刘小红。

  她挣扎过,哭泣过,反抗过,还在所谓的“新婚之夜”咬伤了丈夫。下场就是被婆婆往死里打了一顿,还有一块烧红的烙铁,在她的后背上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痕。

  女人送她的胭脂也被婆婆一脚踩烂,一同碎掉的,还有她所谓的梦想。而后刘小红就被圈了起来,一直到她生下了朱建平,身上捆绑着的锁链才被解下来。

  是的,她就是被卖过来的女人。

  要说也是第一个男人遭了报应呢,她生下儿子没多久,那臭男人就死了,她找准机会和对面街上另外一个男的好上了,也成功脱离了原来的家。就算那个狗一样的老婆子啊,想要阻拦又有什么用呢?她只有一个人,还带着一个小孙子,如何能够抵抗?

  老的走路都快颤颤巍巍了,还想过来阻拦他们吗?

  再后来,过了几年,再婚的男人也死了,她的年纪也大了,街上的人都管她叫王老太,很少有人知道本名叫刘小红。

  本来以为自己要无依无靠,谁知道儿子这么有本事,不仅仅做成了大生意,随时随地想换儿媳妇都可以!就是不知道咋整的,是不是过了这么长时间,生活条件变好了,一个个女的都矫情的厉害。

  哭着闹着说什么,这是不合法的,这是不对的!

  真是的……她当年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有什么好哭好闹的?!

  刘小红听着女人们苦苦哀求,放她们离开,莫名就想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那个时候,婆婆是怎么对待她来着的?

  身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看着女人们年轻漂亮的脸,刘小红只感到一阵恨意涌上心头。她见不得这些女人们的年轻漂亮,见不得她们苦苦哀求的样子……她就是遭了罪过来的,为什么现在她们可以享福呢?!ωωω.мχƒ∂χχ.¢σм

  在一个深夜,刘小红终于拿起来烧的通红的烙铁,就像是很多年前她婆婆对她的那样,将滚烫滚烫的烙铁,作为耻辱的象征,印在了那些女人的身上……

  “是吧,想起来了吧。”

  等刘小红从回忆里面清醒过来,夏如梦正笑吟吟的用镊子不断地敲着她鲜血淋漓的手指。

  “我……我真的想起来了,我知道错了!”刘小红嚎啕大哭,手臂已经逐渐的麻木,疼痛加上失血,让她不断的往下滑着。似乎都能够听到自己皮肉,落到开水时的那种声音。

  “我和你也是一样的呀,你把我拉上去吧,求求你了!”刘小红以为自己已经坦白了,把所有的事都交代了出来,夏如梦就会和说的一样,把她给救上去。

  “嗯……挺不错的,我还以为你真的已经全部忘记了呢。”夏如梦满意的点点头,她动作温柔,看着刘小红,她开心的,一点点的,拔下来刘小红剩下的指甲…… 阅读最新章节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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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她说,谁也别好过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电脑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app爱阅小说最新内容免费阅读。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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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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